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规划控制范围从吴淞口至徐浦大桥,两侧岸线长度约85公里,规划控制面积约74平方公里。规划控制范围内设核心区和协调区,其中核心区分为中心段、南延伸段和北延伸段,涉及浦东、宝山、杨浦、虹口、黄浦、卢湾和徐汇等7个行政区。
规划理念:
道路系统—按道路使用性质区分交通性干道系统和生活性道路网络,避免机动车交通对江边环境的干扰。
滨水绿地—建立连续、开敞的绿地系统,提高生物多样化程度,形成完善的开放空间。
滨江防汛—结合滨江用地特征,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的景观防汛措施,在确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,提高亲水性。
历史风貌—对有历史价值的地段、建筑进行保护和利用,延续城市文脉。
滨水景观建筑高度控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