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是一项时间跨度长,协调面广的浩大工程。为健康有序地推进这一工程,上海坚持把管理体制、运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创新,作为破解难题的重要环节来抓,从而为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。
2002年1月,市委、市政府批准成立了,由市领导任组长、副组长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规划局、市房地资源局等部门和沿江各区共1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。下设作为其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,对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进行组织、协调、督促和检查。
与此同时,组建,作为政府性投资公司主要承担沿江公共环境、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,负责市级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,发挥在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。
也相应成立了开发机构,在业务上接受市浦江办的指导,负责黄浦江两岸相应区域综合开发的具体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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